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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选调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1876


一、有关政策答复意见

1.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高校范围吗?

有。具体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见《安徽省2021年选调生招录公告》附件1《选调高校名单》。

2.不在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都应是《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

3.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专升本、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

4.第一学历是大专的研究生可以报考吗?

可以报考。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20211月—20217月,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8月—20217月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届毕业生的年龄如何界定?

应届本科生24周岁以下,为19963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依次类推。

7.如何理解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入党时间须在202138日报名截止前。

8.非安徽省有关部门选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为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各市自行选聘及外省选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不可以报考。

9.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户籍和生源限制吗?

没有。

10.“学生干部”包括哪些?

“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班委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等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委员会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学生会(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等校(院系)学生会(学生分会)成员;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成员单位正副职等校社团联合会成员。

11.如何理解“应届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

应届毕业生应连续担任学生干部两个学期视为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应届研究生在大学本科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可以视为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12.“高校一”毕业生可以报考“高校二”和“高校三”职位吗?

不可以。只能报考对应高校类别职位。

13.如何区分具体专业属于文史类学科还是理工类学科?

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位的,归为文史类学科;授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位的,归为理工类学科,专业硕士以其专业领域归为相应学科门类。

14.双学位毕业生可以按辅修专业及学位报考吗?

不可以。报考者只能按主修专业及学位报考。

15.报考者可以按低一级学历报考吗?

不可以。报考者只能按本人普通高校全日制最高学历报考。

16.报考者到企事业单位就业后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但报考者需在录用公示前和原单位解约。

17.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怎么办?

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

1.“姓名”栏:填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要空格。

2.“性别”栏:填“男”、“女”。

3.“民族”栏:填本民族的全称。

4.“籍贯”栏:填祖籍所在的省、县(市)的名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如“安徽肥东”、“安徽当涂”;省辖市的填省、市的名称,如“安徽合肥”、“安徽铜陵”;直辖市的填市的名称,如“重庆市”。

5.“出生日期”栏:填出生的公历时间,应与本人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

6.“入党时间”栏:填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7.“生源地”栏:填高考时户籍所在的安徽省市或省外。

8.“毕业院校”栏:填就读高校的名称。

9.“院系”栏:填就读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名称。

10.“所学专业”栏:填所学专业的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相同,不要用简称。

11.“专业代码”栏:填所学专业代码。

12.“学历”栏: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3.“学位”栏:填授予学位的名称,如“工学学士”、“文学硕士”、“教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不要用“学士”、“硕士”、“管理博士”等简称。

14.“毕业时间”栏:填毕业证书发证日期。

15.“本人身份”栏:填“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6.“项目类别”栏: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

17.“服务单位所在地”栏:填服务单位所在的安徽省市或省外。

18.“服务单位”栏:填服务的县(市、区)、基层单位的名称,其中“特岗教师”填至中小学,如“淮上区梅桥中学”;“三支一扶”人员填至基层站所,如“阜南县会龙乡社会事务站”;“西部志愿者”填至县(市、区),如“涡阳团县委志愿者”。

19.“服务起始时间”栏:填参加项目的年月。

20.“职务”栏:填在服务单位所任职务,如“工作人员”、“教师”等。

21.“本人手机号码”栏:填本人移动电话的号码。

22.“电子邮箱”栏:填本人电子邮箱的地址。

23.“家庭电话”栏:填家庭重要联系人的移动电话。

24.“婚姻状况”栏:填“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25.“家庭住址”栏:填父母户籍地住所的详细通信地址。

26.“本人简历”栏: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不超过200字。

27.“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栏: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按任职先后顺序填写规范化的职务名称,不超过200字。

28.“奖惩情况”栏:填何年何月何处授予何种奖项或受到何种处分,主要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因违纪违法违规受到的处分,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分奖、惩按先后顺序填写,不超过100字。

2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本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有关情况,家庭成员较多的,填写主要的45人。

 

附件:

应届毕业生党籍证明(式样).doc

学生干部证明(式样).doc

学历学位证明(式样).doc

项目经历证明(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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